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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運珊瑚入獅城 3大馬男各監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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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15日訊)3名馬來西亞男子日前偷運85只珊瑚及可可蟲進入新加坡,在當地關卡被逮個正著,3人各被判坐牢5個月。
《新明日報》報道,3名被告是達蘭(43歲)、旺莫哈末阿齊茲(20歲)和凱魯依克瑪(2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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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各面對23項抵觸瀕危物種(進口與出口)法令和動物與飛禽法令的控狀,3人分別承認其中7項,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量。
案情顯示,3名被告是馬來西亞一家運輸公司的司機,職責包括把貨物運送至新加坡,交到顧客手上。
為了方便聯系,公司提供了一台共用手機,方便3人通過共用手機或聊天群組,收到老板下達的送貨指示。
調查揭露,被告落網前至少兩次按指示送貨到新加坡,指示中的電話號碼還備注“珊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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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1日,3人被告知要送貨到新加坡,並接到一份入口準證。3人未點算貨物。
凱魯依克瑪開車前往新加坡大士關卡,達蘭和阿齊茲當替換駕駛員同行。他們隨後收到老板的指示,把白色箱子的物品配送給一個人,並附上備注“珊瑚”的電話號碼。
當天下午3時許,新加坡移民與關卡局人員在大士關卡對大馬注冊車輛進行例行檢查。
當局人員在檢查羅里時,發現兩個未申報的白色箱子,里面有29個裝著75只硬珊瑚和10只軟珊瑚,以及兩只可可蟲的塑料袋子。
這兩個裝有珊瑚的白色箱子,當時放在羅里貨櫃的後方,試圖掩人耳目。
根據新加坡瀕危物種(進口與出口)法令,進出口受CITES保護的野生動植物以及它們的相關產品,必須獲得執照。
根據新加坡動物和飛禽法令,無執照進口動物或禽類,初犯者可被罰款最高1萬元(新幣;約3萬2869令吉)或坐牢最長12個月,或兩者兼施。
據了解,這是新加坡迄今查獲最大宗的走私珊瑚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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