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ebcdn.guangming.com.my/wp-content/uploads/2024/10/srce6b091e4ba8be6a188e69bbee689bfe8aea4e68ea5e694b6src4200e4b887e4bba4e59089-e7bab3e59089efbc9ae8a2abe5aea3e8aa93e4b9a6e88d89e68b9f-aspect-ratio-1600-900_webp(WEBP-圖片,500x282-像素).jpg)
(吉隆坡10日訊)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供稱,他曾在起訴馬華前總會長敦林良實誹謗案的宣誓書中承認,自己接收來自SRC國際公司的4200萬令吉,是因為該宣誓書草擬得很糟糕,本身被誤導了。
SRC向納吉和SRC前首席執行員聶法依沙提出的民事訴訟今日續審,作為答辯方證人的納吉今日繼續供證。
在被財長機構全權擁有之前,SRC是一馬公司(1MDB)的子公司。
納吉接受SRC代表律師拿督林志偉的盤問時,確認他曾起訴林良實誹謗。
林志偉接著向納吉確認:“你(納吉)在2016年2月23日,針對上述誹謗案,回覆宣誓書時承認,據稱是部分捐款的7億美元以及來自SRC的4200萬令吉已通過兩個中介機構匯入你的個人銀行戶頭。”
對此,納吉指出,該宣誓書草擬得很糟糕,本身對此並不知情,也不知道該筆資金是通過兩個中介機構匯入個人戶頭。
他說,本身當時是被誤導了。
林志偉進一步問納吉,是被誰誤導了?
納吉表示,時間太久遠了,他不記得是被誰誤導。
林志偉指出,這個宣誓書是由律師哈法裡佔入稟法庭,當中涉及兩方,即律師和宣誓官。
納吉供稱,當時宣誓書備妥了,他只是簽署。
詢及極有可能是律師誤導,納吉對此表示,極有可能,他不知道律師是從哪裡拿到(宣誓書)資料。
此外,納吉供稱,他沒有指示我國和瑞士的執法當局就SRC在瑞士的銀行戶頭遭瑞士當局凍結一事做出說明,是因為本身知道有關調查工作是複雜的。
林志偉昨日出示檔案顯示,在2015年8月28日,SRC告知公務員退休基金局(KWAP)有關SRC在瑞士的銀行戶頭遭瑞士當局凍結。
他今日進一步問納吉:“你(納吉)是否有詢問瑞士當局,為何由財長機構持有的SRC,在瑞士的銀行戶頭會遭凍結?”
他說,他沒有具體詢問瑞士當局,並認為有關當局會通知他調查結果。
林志偉接著圍繞在SRC沒有償還KWAP貸款的問題:“你(納吉)本身是否有採取行動,以查出SRC會做出什麼投資,以賺取資金並償還KWAP的貸款。”
納吉指出,他詢問了SRC管理層,聲稱有難度。
他說,本身對有關的情況感到不滿。
SRC的代表律師此前在發表開案陳詞時指出,納吉通過操縱SRC,從公務員退休基金局獲得高達40億令吉貸款。
“納吉為自己謀取至少1億2000萬美元的財富,並在此過程中給SRC乃至人民造成至少11億8000萬美元的損害和損失。損失正在持續累積。
“SRC將通過民事訴訟,尋求法庭諭令納吉應對欺詐行為承擔責任,納吉和聶法依沙有責任支付該公司損失的11億8000萬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