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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大被追稅罰款8300萬】 林慧英: 基金會免稅但大學不符合

(檳城4日訊)財政部副部長林慧英說,內陸稅收局指出,拉曼大學教育基金會(UTAREF)與拉曼大學(UTAR)在稅務上是兩個獨立的機構。因此,拉曼大學教育基金會所獲得的收入繼續享有免稅待遇,但拉曼大學所獲得的收入則不符合免稅條件。

她今日針對《星洲日報》報道有關優大被追稅和罰款逾8300萬令吉一事,發文告作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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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慧英說,她已接獲內陸稅收局的匯報,有關拉曼大學教育基金會(UTAREF)和拉曼大學(UTAR)免稅地位被撤銷的說法是不正確的。

她說,根據《1967年所得稅法令》第44(6)條文,拉曼大學教育基金會自2003年7月1日獲得的免稅地位至今依然有效,並未曾遭撤銷。至於拉曼大學,從未根據第44(6)條文向內陸稅務局申請免稅地位。

“不過,拉曼大學認為其收入的性質與拉曼大學教育基金會相似,理應享有同等的免稅待遇。目前,拉曼大學正在向財政部提出上訴,尋求豁免內陸稅收局對其徵收共計8300萬令吉的欠稅及罰款。”

她說,本身已向內陸稅收局表達國人的關注和疑慮,尤其是質疑這是否是政府為增加稅收而採取的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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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陸稅務局向我保證,並沒有推行新稅務政策,他們僅是依照現有的條件和準則來管理獲批免稅地位的機構。”

她也說,財政部稅務司正積極審查拉曼大學的上訴。她會繼續緊密跟進此事,爭取達緻一個公平合理的解決方案。

林慧英

根據《星洲日報》的報道,管理拉曼大學的拉曼大學教育基金會近日被追討欠稅,加上最高45%罰款,總額超過8300萬令吉。

報導引述消息說,內陸稅收局是稽查基金會過去6年的賬目後,於6月間正式發出追稅兼罰款的公函。

消息人士指出,優大自2003年開辦以來,拉曼大學教育基金會每年都有提交外部的專業稽查財務報告,以便內陸稅收局視察審計,而稅務局都有書面複查證實無需調整。

不過,內陸稅收局不久前卻發出公函,指拉曼大學不再享有免稅地位,因此要重新稽查基金會6年賬目,再以“當時沒有及時報稅”為由,處以最高45%罰款率,向拉曼大學追討驚人的8300萬令吉稅務與罰款。

記者閱讀該內陸稅收局發出的公函,證實基金會確實被內陸稅收局援引《1967年所得稅法令》112(3)條文,追討逾5000萬令吉欠稅,加上3000萬的罰款,總共8300萬令吉以上的稅額與罰款。

另外,消息人士也說,拉曼大學基金會在6月致函首相兼財政部長拿督斯里安華,要求更新拉曼大學基金會免稅地位,並取消這筆天文數字稅額及罰款,然而3個月過去都沒有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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