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即時國內

菸草法生效 28公共範圍禁煙

(吉隆坡3日訊)2024年公共衛生菸草與吸菸產品管制法令(852法令)已於10月1日生效,有28個範圍或地方被歸類為禁煙區。

雖然該法令的某些條例將分階段實施,但目前禁止在某些範圍或地方吸煙和吸電子煙的規定仍然適用。

Advertisement

根據政府發佈852法令的憲報,有28個範圍或地方被歸類為禁煙區。

憲報將“範圍”定義為整個場所的範圍,包括建築物內部的任何範圍,以及建築物周圍的範圍,即圍欄邊界內或場所的土地範圍內。

同時,“建築物”定義為建築物內部的任何範圍,以及走廊和建築物3公尺範圍內的任何地面,也包括與主樓相連的任何額外永久性屋頂所涵蓋的範圍。

禁止吸煙或電子煙的場所:

ADVERTISEMENT

娛樂中心或劇院(賭場除外)

醫院或診所範圍

電梯或公共廁所

餐飲場所

有冷氣的商店

自助洗衣店

大眾運輸車站大樓

機場(吉隆坡國際機場第一航廈、第二航廈、檳城國際機場及沙巴亞庇國際機場數個吸菸區除外)

政府場所範圍

國會大樓

任何用於聚會活動的公共場所或任何建築物內的範圍(私人或住宅建築物除外)

教育機構或高等教育機構範圍

托兒所範圍

公共服務櫃檯

購物中心

油站範圍

體育場、健身中心和體育館

體育中心範圍

用於宗教目的的建築或公共場所

圖書館範圍

網咖

國民服務訓練範圍

工作場所建築

休息站(露天公共泊車場除外)

公共公園範圍(露天公共停車場除外)

國家公園或州立公園內的觀測塔、露營地、吊橋以及距離吊橋入口或出口5公尺的地方

任何校車內

任何公共交通內

 

 

 

標籤
你也可能感兴趣...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