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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償還期間再犯 嗜賭經理輸光公款自首

(新加坡2日訊)一名32歲大馬籍面包店經理監守自盜,為賭博挪用近2萬元(新幣,下同;約6萬4669令吉)銷售款項,被揭發後與公司制定分期付款計劃還錢,結果又一次挪用公款去搏殺,最終輸得一敗塗地,無力還債選擇自首認罪。

《新明日報》報導,馬來西亞男子林金華(32歲,譯音)承認兩項監守自盜的罪名,昨日被判監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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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顯示,被告自2019年12月便到新加坡找工作,隨後受聘於一家烘焙公司,擔任烘焙師。由於表現優異,他被晉升為經理,每月獲得3200元(約1萬零347令吉)的底薪。

分店盈利沒存銀行沒抓包

被告每月會匯款1000元(約3233令吉)給在馬來西亞的家人。

作為經理,被告負責照看至少5家分店的業務,包括檢查面包產品的質量、確保分店的衛生條件達標,以及規劃員工的工作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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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也須管理並確保每日打烊後,將分店的銷售款項存入銀行。後來,被告發現其中一家分店的員工不會在當天打烊後,把銷售款項存入銀行,而是把現金放在收銀機下面未上鎖的抽屜內。

起初,被告會幫忙員工將錢存入銀行,但不久後他就受不住誘惑。

2022年5月13至26日,被告共7次挪用分店的1萬9968元7角4分(約6萬4568令吉)現金,並拿去賭博,最終全部輸光。

公司行政處發現分店沒有將銷售款項存入銀行後,找被告問話。被告原本矢口否認,後來才承認挪用公款。

事後,他與公司協商制定還款計劃,每個月從薪資中扣除1000元償還挪用的款項,直至還清為止。從2022年5月至2023年1月,被告向公司作出8000元(約2萬5867令吉)的賠償。

2023年1月臨近農歷新年期間,被告想匯更多錢給家人,因此重蹈覆轍,再次挪用同一家分店的銷售款項。

他原本想靠賭博贏了錢,再還給公司,但事與願違,最終還是輸個精光。

2023年1月11至18日,被告分別5次挪用分店的1萬4479元(約4萬6817令吉)現金。被告自認無力償還欠款,最終於同月31日前往當地警署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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