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砍沉香樹監6年 檳首宗罪成 另罰20萬元

(北海13日訊)23歲越南籍男子涉嫌非法砍伐沉香樹,周一早上被控上北海法庭。他當庭認罪,被判處6年監禁及20万令吉罰款或以6個月監禁替代。這也是檳州首名因非法砍伐樹木而罪成者。

被告NGUYEN VAN TIEM來自越南廣平省(Tinh Quang Binh),不諳馬來語。經通譯員解釋控狀後,通譯員向法官指出被告已知錯,也非常后悔,希望法官減輕刑罰。庭主依瑪希山較后判處被告6年監禁及20万令吉罰款,若無法繳罰則須以6個月監禁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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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嫌犯未落網

控狀指被告於今年1月1日下午約3時半,被發現與另兩名在逃的嫌犯,在威南武吉班卓森林保護區非法取走樹木,抵觸1984年國家森林法令15(1)條文。在此條文下一旦罪成者,可被判不超過50万令吉罰款,以及監禁至少1年或最高不超過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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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1月1日當天下午約3時半,4名威南森林保護官員及3名警員接獲公眾投報後,到武吉班卓森林保護區展開檢查,當場發現3名嫌犯在非法伐木,其中一人就是被告。當時被告身穿紅衣,另2名嫌犯則身穿黑衣及灰衣,隨後官員和警員展開圍捕行動,當場逮捕被告,另2人逃逸。

過后,官員及警員在事發地點周圍起獲2把巴冷刀、2把斧頭、已劈好的木材以及几包藏著木片的包裹,相信這些木片是源自沉香樹,經加工后可製成沉香。

現場周圍還發現有5棵已被砍伐的沉香樹,預計价值達2万8437令吉50仙,尚不包括加工制成品的价格。之后嫌犯被帶返高淵警局調查,被告指他與2名兄長(在逃嫌犯)是在一個月前到我國找工作。

沉香木每公斤2萬元

檳州森林局代主任阿查哈在法庭宣判后指出,越南籍被告雖在1月1日被捕,但礙於不懂得馬來語,當局根據程序安排通譯員,因此延至周一才將被告控上法庭。

他說,以目前的趨勢看來,沉香木的需求越來越高,价格也不菲,品質好的沉香木市价可達1公斤2萬令吉,如今有本地人聘請外籍人士進行非法砍伐活動,也有外籍人士直接涉及此非法活動。

他披露,州內有4個地點出現非法砍伐沉香樹的活動,即武吉班卓、卓坤山、國家公園及木蔻山等。因此,他呼吁發現非法砍伐的民眾向當局投報,而當局會積極與警方合作,杜絕這類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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