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民聯撥款抽佣30% 財政司直接匯款受惠單位檳撥款沒抽佣

(檳城13日訊)吉打民聯撥款抽佣30%風波繼續延燒,檳民聯議員揚言選區撥款悉數通過縣處理,由財政司電子匯款受惠單位,不涉及現金與支票。議員助理更強調誠信第一、身家清白,以防助理借職位“找吃”。

光大區州議員黃偉益週一接受《光明日報》訪問時指出,吉打民聯撥款回扣金事件,不會發生在檳州。因所有州議員選區撥款都不涉及現金與支票,悉數由財政司通過電子匯款,州議員與助理都沒機會“碰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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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杜絕有人以公謀私,找機會坑政府的錢,我們一切以制度為先。別說議員助理,就連州議員本身都沒機會碰錢,就是要將‘找吃’可能減到最低。”

他說,州議員每年都獲20萬令吉選區撥款,協助區內社團與社區發展。由於所有申請在議員批出後,還要經縣屬批核再由各單位憑單申報,索取撥款,不會發生社團可到議員服務中心,索取支票或現款情況,完全不涉及“金錢交易。”

財政司依單據開銷批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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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解釋,如社團向州議員申請5000令吉活動撥款,最後憑單索款時,社團有關活動開銷只是4500令吉,相關單位只獲財政司撥出單據開銷,餘下的500令吉也不獲現金批出。所以,撥款由始至終是“單位對單位”,不涉及個人匯款。

“這500令吉不是議員、助理或官員吃了,只是財政司省下了。可是,這筆錢在賬目上算發出去了,也不會獲批作其他用途,只由州政府保管。”

他指出,檳民聯政府上台來,就依制度辦事。吉打出現的抽佣“承包商”,意即為社團作跑腿處理申領撥款的“特種行業”,在檳制度下是沒機會生存。只要社團也站穩本身立場,所有申請不假手他人,便能依本身申報獲得完整款項。

聘助理條件誠信第一

他強調,為防一時不慎出現“家賊”(助理),本身聘請助理條件是誠信第一、接著是有犧牲精神和能與議員配合。有誠信瑕疵者,都不在考慮之列。

他說,任議員近4年來,本身從不讓助理處理撥款。所有申請交到服務中心後,都由自己親手交到縣屬,助理不會知道數額與內情。本身也告誡助理,要比平常人更保密本身資料尤其銀行戶頭號碼,以防來歷不明金錢匯入。

“這是保護他,也保護議員自己。假如不時刻關注自己戶頭,一夜成為百萬富翁不是福氣,可能是麻煩上門了!”

他同時提醒社團,在獲得縣屬供應商送來的器材後,一旦貨不對版,不要先入為主認定是必然,應馬上向議員投報,議員必會追究到底。

黃漢偉:親身處理撥款

為保護自己與助理,檳房屋、城鄉發展及藝術委員會主席黃漢偉也表明,從不讓助理處理撥款,一切數額與交涉由本身全權負責。

“檳吉兩地大概對撥款處理大不同。我從不讓助理處理撥款,他只協助文書工作。我會親自與申請團體會面,了解需求,才依本身能力酌量處理。”

他指出,再嚴密制度都難免有漏洞,讓“有心人”趁虛而入。所以,社團、學校或助理都不應向惡勢力低頭,應直接依程序申請與處理,勇敢作出投報。

他說,本身曾聽聞前朝執政時,出現類似的回扣金事件。可是州政府制度化撥款後,是由財政司直接匯錢到學校董事局戶頭,未曾收過任何投報。選區撥款則通過縣屬,沒有直接現金過手。

協調員先辦活動後付錢

雖然國陣協調員與國、州議員有同等的批發撥款的權力,但由首相署協調單位委任的協調員,並不能接觸到有關撥款,同時也明文規定,協調員的撥款只能用於主辦親民活動,以及必須主辦活動之後,政府才會支付撥款給受惠團體,以防抽佣事件的發生。

國陣巴當哥打區協調員胡棟強及國陣峇都蠻區協調員吳竟誠週一告訴《光明日報》說,首相署是實行“先辦活動後付錢”制度,不允許協調員接觸撥款。

須附上活動現場照

他強調,社團通過協調員申請撥款辦活動,還必須附有活動進行時所拍攝活的動場面照,有關協調員也必須受邀出席,以防“假”申請撥款或濫用撥款事件的發生。

他說,在聯辦活動後,協調員還必須提呈一份活動報告書給該單位,以作為申請撥款的證明。

他指出,州議席協調員1年可代為申請5萬令吉撥款,國會協調員更多達8萬令吉,這些撥款只用於選區的親民活動,不能撥給社團或團體添購設備。

“有關組織或團體必須是註冊團體,否則當局不會發放任何撥款。”

他說,每項活動的撥款頂額是5000令吉,所以不可能出現“偷龍轉鳳”事件。在先辦活動後付錢制度下,所有的撥款會在1週內發放予申請團體,是以支票方式付款。迄今他未曾聽聞有協調員撥款出現抽佣的投訴。

“由於支付的撥款有限,如果活動的經費超出撥款數額,我們還要自掏腰包,尤其在年度撥款用完後,協調員自掏腰辦活動是很普遍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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