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華14日“要情人節” 集會

(吉隆坡12日訊)馬華“風雨同路”工委會訂2月14日的週二下午6點,在馬華大廈底層主辦“我們要情人節”燭光晚會。

工委會說,這項燭光晚會也是一場和平集會,旨在透過集會表達人民擁有自由慶祝情人節的基本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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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委會於發表文告說,情人節不只是一個情侶之間的節日,也是一個任何年齡層的人們,包括夫婦也可以慶祝的溫馨日子。

“任何方面都不應該禁止或壓制人們慶祝情人節的自由,也不應該輕率的為情人節冠上‘傷風敗俗’的稱號。”

“參與者可穿以便裝出席,工委會將準備簡單茶點招待。現場也將備有玫瑰花及蠟燭。”

伊斯蘭黨青年團早前要求政府管制情人節,及禁止穆斯林慶祝情人節一事引起黨團強烈反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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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如此,伊斯蘭黨較後宣佈年輕穆斯林可以慶祝情人節,但須符合3項條件,包括有男性親屬陪伴,不應該單獨兩人、衣著符合教義而且不色情,以及不作出違反宗教戒條的舉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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