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國內地方

3人無證捕魚 6萬元海產漁船被扣查

(加央1日訊)本地漁民無准證捕捉海產遭海事執法機構逮捕,6萬令吉的海地瓜海產及漁船通通被帶返該局碼頭進行調查。

玻州港口海事執法機構指揮官莫哈末哈欣表示,執法員昨晚11時15分許在雙弄區西部海域巡邏時截查一艘當地纖維漁船。

Advertisement

“執法員在距離岸邊4.59海里處發現該艘漁船,船上3名年齡介于30至46歲的船員及漁民都未能展示捕撈海產准證,因此將他們扣查。”

莫哈末哈欣指出,上述漁民牴觸1985年漁業法令第8(b)條文和第11(3)(c)條文,即未獲漁業局總監書面批准安裝任何魚夾板、漁具或海產收集裝置。

他再次提醒任何要進行海上捕捉海產活動的漁民必須要持有相關准證,違例者將被面對罰款外、漁船等工具都會被充公。

他也不忘呼吁民眾若有發現任何走私和可疑犯罪活動,可以直接聯系玻璃市港口海事執法機構行動中心:04-9851072或:04-9851162。

ADVERTISEMENT

執法機構將非法捕捉獲得的海地瓜及漁船扣返局內。

 

 

標籤
你也可能感兴趣...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