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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起僱員社險投保 薪金頂限提高至6千

(吉隆坡1日訊)社險機構新的僱員投保薪金頂限從每月5000令吉提高至6000令吉,即日生效。

該機構文告說,預計全國約150萬僱員(或占社險機構繳納者的15.5%)受惠,包括本地員工和外籍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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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指出,從10月1日起,根據僱員社會安全法令第三附表和就業保險計劃法令第二附表闡述的繳納款項,將適用於月薪超過5000令吉和6000令吉的僱員,因此僱主今天起應該按照新的薪資頂限繳納社險。

“促請僱主在各自僱員的工資報表和薪資單中記錄繳納扣除款項,以作記錄,供社險機構檢查。”

文告補充,隨著1969年僱員社會安全法令(4法令)和2017年就業保險計劃法令(800法令)經過修正後,僱員投保薪金頂限從每月5000令吉提高至每月6000令吉。

文告指出,增加薪資保險限額的舉措惠及月薪超過5000令吉的僱員,僱員現有福利比重增加至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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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福利包括僱員社會安全法令下的暫時喪失能力福利、永久喪失能力福利、遺屬福利、殘疾退休養老金和遺屬撫恤金;以及在就業保險計劃法令下的求職津貼、收入減少津貼和提前重聘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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