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有毒成分 5款化妝品禁售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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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打靈再也30日訊)衛生部屬下的國家藥劑監管機構(NPRA)指出,有5款化妝品因含有毒成分,公眾受促不要購買及使用。
該機構發文告說,衛生部國家藥劑監管機構總監已對上述產品發出通告,因此,相關產品已不再允許在我國銷售。
一般上,含氫醌、克林黴素、甲硝唑、維A酸和17-丙酸倍他米松的產品屬藥品性質,必須在藥物監管局注冊,且只能在醫療專業人士的建議下使用。未經專業人士指導使用這些含有此類成分的產品,有可能導致許多不良副作用。
“銷售商和經銷商須馬上停止銷售和分銷上述化妝品,否則將違反1984年藥品和化妝品控制條例,初次違法的個人可被罰款不超過2萬5000令吉、監禁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若再次違法者,可被罰款不超過5萬令吉、監禁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公司違法者,首次違法可被罰款不超過5萬令吉,再次違法可被罰款不超過10萬令吉。”
文告指出,已使用這些化妝品的公眾應立即停用,並在出現任何不適或不良反應時尋求醫療專業人士的建議。
民眾可通過訪問NPRA官方網站www.npra.gov.my或通過Google Play商店下載的“NPRA Product Status”應用程式查詢化妝品產品的通知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