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佛國內地方

向3長者住家縱火追債 2阿窿跑腿認罪保外

(麻坡26日訊)兩名大耳窿華裔跑腿,因涉及向3戶華裔年長者住家縱火以逼迫追債,今日被控上法庭各面對3項控狀,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最高14年及罰款。

兩名被告為30歲的李奧振以及38歲的吳寶良(名字皆譯音),今日在麻坡第一地庭面控,他們皆認罪,法官娜麗瑪允准兩名被告各以3萬令吉保釋,並將此案擇定10月3日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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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狀指他們於今年9月14日清晨約6時07分,對東甲永金花園51歲英業錦的住家;以及同一天和同時間,對東甲衛星市美羅3路55歲余國春的住家;與同一天和同時間,對東甲衛星市特拉泰3路52歲賴重春的住家,進行破壞縱火損毀財物,因而牴觸犯刑事法典第435條文(蓄意縱火)。

兩名被告俯首認罪。

另一方面,兩名被告也因涉及朝欠債人住家拋擲汽油彈及張貼追債紙,以及與另外年齡介於30歲至37歲的6男1女,因涉及毒品,牴觸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15(1)(a)(使用毒品)條文,於前日(9月24日)在東甲推事庭被提控。

涉毒罪成各罰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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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名被告因罪成,各被判罰款1500令吉,若無法繳付罰款則以6個月坐牢替代。

根據案情,兩名被告李奧振和吳寶良,與另外7人都是受聘於非法借貸者,專向東甲縣一帶的欠債人追討債務,並干下多起縱火追債、爆竊等案件。

李奧振和吳寶良於今年9月14日干案縱火後逃離,警方於9月16日分別在新山和嗎哂,即被告的住處,將兩人逮捕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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