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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長贊成取消議員免控權建議 在議會廳發表誹謗言論應可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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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25日訊)國會下議院議長丹斯里佐哈里贊同修改或取消聯邦憲法關於國會議員享有免控權條款的建議,以確保國會議員不會濫用議會廳的平台,發表任何誹謗和煽動性言論。
他周三下午出席媒體交流會後在記者會上說,執政黨或反對黨國會議員應該善用國會殿堂,傳達人民所關心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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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國會特權法的目的,是為了讓國會議員更具責任感。
“我非常認同,我參加了許多國際會議,並發現外國不擅長或過度炒作政治議題。他們或許面對實質性的問題,在辯論過程中也相當成熟。
“我們有時以實質性問題作為政治平台,這樣的做法似乎不太理想。
“這就是為何我們必須做出改變,當然,這不是一個受歡迎的決定(修改法令),但我認為我們應該往前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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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憲法專家拿督珊拉哈優建議修改聯邦憲法第63條文關於國會特權的條例,讓在議會廳內自覺受到誹謗的議員能提出訴訟。
“議會特權應該體現在社會美德和價值觀,不應讓議員在誹謗他人的情況下仍免於訴訟。”
她也說,盡管國會議員在國會發言享有免控權,但國會應該審視議員發表具有侮辱性言論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