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學生照片視頻上社媒 教師須獲家長書面同意

(丹絨加弄24日訊)教育部長法麗娜表示,教育部上個月已發出指南,規定教師須在獲得家長或監護人的書面允准下,才可攝錄學生的照片、視頻及音頻,並將其公開發布和分享在社交媒體。

她在主持“HAB STEM教師大使”計劃推介禮後提到,此舉措旨在解決校園性騷擾問題,保護學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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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有關指南志在提醒教師,在創作網絡內容時要征求家長的書面同意,因為我們非常重視兒童的安全。

她強調,這項準則適用於所有人,而不僅是教師,以確保教師在介紹學生須謹慎行事。

她相信,教育工作者會遵守規定,確保每個人尤其是孩子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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