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

女子舉報男友花大錢買春 曝光第三方五星酒店提供性服務

(長春24日綜合電)中國東北一名女子指控吉林長春一間五星級酒店有色情服務,其男友在該酒店消費了6700元人民幣(約3995令吉),享用酒店的上房性服務。涉事酒店稱,有關的按摩服務由第三方合作商提供,酒店並不知情,已要求合作商整改。

綜合紅星新聞和《瀟湘晨報》報道,“是我報的警。”在星期日,吉林長春的文小姐(化姓),她的男友在本月11日,入住吉林長春高新益田福朋喜來登酒店,撥打房間內的按摩咨詢電話,於傍晚6時左右購買一次色情服務,花費4000元(約2385令吉)。晚上11時左右又打電話進行了第二次性服務,花費2700元(約1609令吉)。

Advertisement

她表示,自己發現後報警,其男友與另外兩人均被行政處罰。她希望酒店對相關負責人進行處罰,“但他們至今沒給處理結果。”

文小姐提供的酒店按摩牌顯示,該家酒店提供肩頸護理等多種按摩服務,並寫有咨詢電話。左下角有一行小字,“由第三方獨立經營”。

據文小姐提供的長春市公安局長春新區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9月12日萬順派出所接到舉報,長春新區福朋喜來登酒店一房間存在賣淫嫖娼違法行為。民警到場後未發現該行為,但該房客人供述其在房內嫖娼。

文小姐提供的長春市公安局長春新區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瀟湘晨報照片)

ADVERTISEMENT

經查,11日傍晚6時許,曹某和康某發生性行為,12日零時許,王某為曹某手淫。根據相關規定,決定給予曹某行政拘留15日,並罰款1000元。

對此,涉事酒店公關部門一工作人員向媒體表示,酒店確實與按摩商存在合作,並要求其合法合規。酒店對其提供非法服務並不知情,涉事雙方與酒店沒有關系,“事後已強烈要求合作商整改,此前未發現類似情況。”

轄區派出所一民警回應,知曉上述事件,仍在調查中。

在周一,《瀟湘晨報》再次向涉事酒店求證此事。一名相關工作人員表示,這是當事人的個人行為,與酒店無關,酒店並沒有提供此類服務。“事後確認過,涉事人員不是酒店的人,兩位按摩女子也不是酒店的工作人員,曹某也不是撥打的酒店按摩牌上的電話招嫖。曹某與兩位女子都受到了處罰。”

 

 

標籤
你也可能感兴趣...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