搗6電子廢料處理廠 警扣4158萬財物捕49人
(八打靈再也15日訊)繼上個月在3州取締7間電子廢料回收廠後,警方聯合多個政府機構再展開聯合取締行動,在上周四突擊搜查了位於雪蘭莪州巴生班達馬蘭地區的6家非法電子廢料回收工廠,同時扣押了總價值超過4158萬令吉的各類物品。
全國警察內部安全及公共秩序部代總監拿督莫哈末尤索夫指出,武吉阿曼內部安全及公共秩序部野生動物罪案局/特別情報調查小組,聯合反洗黑錢調查組、雪州環境局、能源委員會、國家水務服務委員會和巴生王城市政廳參與了這起聯合取締行動。
行動中,警方發現這些工廠存在多項違法行為,包括未持有合法文件進行電子廢料處理活動。
警方這次逮捕了6名本地人和43名外國人,年齡介於22至60歲。
莫哈末尤索夫指出,落網的嫌犯是協調員,負責協調工廠的運作並從中獲利。
“這些無牌經營的工廠雇傭了大量外勞,並通過非法處理電子垃圾和塑料廢料,獲取了數百萬令吉的利潤。”
扣押有價金屬和塑料
調查發現,這些非法電子廢料回收工廠在處理電子廢料和塑料廢料時會產生有毒物質,對健康構成嚴重威脅。
警方也扣押大批有價的金屬和塑料,被扣押的物品包括2800公斤不銹鋼、8萬3700公斤鋁、6000公斤鐵、6000公斤實心鐵、1萬500公斤CPU盒、3000公斤電池、3萬7000公斤銅、3萬公斤塑料、10萬3000公斤已處理的電纜、50台用於處理電子廢料的機器、14台運輸車輛、5個集裝箱和相關公司的文件、發票和收據。
目前,聯合取締小組援引多項法令進行調查,包括2007年貿易、商業和工業執照(巴生市議會)附屬法令、2007年廣告(巴生市議會)附屬法令、1974年道路、溝渠及建築物法令第46(1)(D)條文、1959/63年移民法令第6(1)(C)條文、1959/63年移民法令第55B條文、1963年移民條例第39B條例、1974年環境質量法令第18、25、34A和34B條文。
莫哈末尤索夫說,在移民法令下被捕的嫌犯和扣押的物品,已被送往巴生南區警區總部,以采取進一步行動。
他補充,至於巴生王城市政廳已對無證經營的工廠開出罰單,雪蘭莪州環境局也根據1974年環境質量法令,查封和罰款沒有污水處理系統的工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