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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隆9區分配隨身攝像機 評估警察執勤效率

(吉隆坡10日訊)全國總警長丹斯里拉沙魯丁披露,警隊已獲分配1376個隨身攝像機給雪隆9個警區總部及警局的警察佩戴,作為評估警察在執勤時的效率及功能;預計明年3月,全國各地將落實警察佩戴隨身攝像機的措施。

他在接受《馬來西亞前鋒報》訪問時提到,吉隆坡共有5個警區總部及警局的警察開始佩戴隨身攝像機執勤,包括金馬警區、金馬警局、秋傑警局、敦李孝式路警局和諧街交警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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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另4個地區是雪州巴生北區警區、加埔警局、巴生新鎮警局和巴生北區交警警局。

他提到,警隊是在今年6月19日起,分配1376個隨身攝像機至9個地區的警察佩戴,以測試設備的有效性和功能,接下來會擴大至全國各地的警察使用。

料明年3月全國落實

“至於武吉阿曼警察總部、吉隆坡警察總部和雪州警察總部,則已在8月12日至20日之間佩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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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沙魯丁聲稱,警隊下一個分配地點將涉及柔佛、馬六甲和森美蘭的警察總部,之後擴展至北部和東部地區,預料明年3月在全國落實。

他說明,佩戴隨身攝像機將有效識別警察在執行任務期間,是否涉及違紀行為或廉正問題;佩戴有關設備的措施將依據執法部門的重要性和需求性,而分階段落實,特別是摩多巡邏隊(URB)和巡邏警車(MPV),之後將擴展至交通調查及執法組。

他補充,有關設備對警察在展開防範罪案巡邏任務上扮演重要角色,且將進一步加強警民關系及合作,因為每次的互動都會被記錄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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