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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垃圾運我國拆解 提取貴金屬牟暴利 警捕36人

(吉隆坡4日訊)為牟取暴利,不法集團竟將電子垃圾從國外運至我國,並在巴生7家非法工廠秘密進行拆解,提取其中的貴金屬!

在掌握確切情報後,警方聯同多個部門於前日展開突擊行動,共逮捕了36名本地和外籍人士,並起獲了總值超過9700萬令吉的各類金屬、機器等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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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哈末尤索夫通過照片向媒體展示所起獲的物品。

全國警察內部安全及公共秩序部代總監拿督莫哈末尤索夫今日召開記者會指出,該部野生動物罪案局與情報特別調查小組聯合環境局和巴生王城市政廳於前天(2日)在巴生港口直落昂村,突擊檢查7間處理金屬、塑料和電子廢物的非法工廠。

“警方在行動中共逮捕了5名本地人和31名外籍人士(年齡25至60歲),落網的嫌犯無法出示任何有關處理電子廢料的資格檔案。”

他說,本地嫌犯在該集團中扮演著協調員的角色,而外籍嫌犯則以金屬名義從鄰國進口技術和化學材料,在工廠內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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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人員在行動中起獲的電腦主機板。

“在這次聯合行動中,我們發現大量被歸類為電子垃圾的電子回收材料,這些材料正在被分解成銅、鐵、錫等有價值的金屬。”

他說,警方起獲總值9700萬1460令吉的各類物品,包括1萬9203袋回收品、23輛叉車、71台各類機器、16部手機、630袋各種金屬(銅、鐵、鋁、錫)、電子產品、塑料和電線,以及600噸未加工的物品、76萬5000公斤各類型的銅、1萬6000公斤各類型的鋁、80噸原材料、150噸鋼絲、8萬公升輪胎油等等。

不法集團在分解電子廢料的過程中進行焚燒活動,造成空氣污染。

“環境局和巴生王城市政廳已經發出關閉工廠的傳單,並扣押了所有物品。”

他說,當局援引1974年環境素質法令第22、25、34A和34B條文,以及1959/63年移民法令第6(1)(c)(無法出示有效入境證明)、39B(違反入境准證條規)和55B(僱用非法外勞)條文,還有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第101 (1) (v) 條文展開進一步調查。

“所有與移民局法令相關的逮捕和扣押行動均交給巴生南區警區總部,採取進一步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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