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生市會免引反彈‧捉違泊先警告後拖車

(雪蘭莪‧巴生1日訊)巴生市議會週二開始展開拖車行動,不過許多市民對此事仍不知情,尤其是“違泊黑區”的印度街,一大清早道路兩旁便泊滿轎車。執法人員在警方的配合下展開取締行動,市議會為避免引起反彈而體現“人情味”,先給予警告,一旦車主拒絕合作,車子才被拖走。

據市議會的罰款,一旦車子被拖走,車主需“三重繳費”才能贖回轎車,即拖車費、停放費及違例罰款,而且曾拖欠傳票的車主也需悉數繳清罰款後才能贖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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贖車需三重繳費

巴生市議會代主席依克山週二隨同巡視拖車情況後,在記者會上指出,市議會希望以教育方式讓市民遵守交通規則,除非車主冥頑不靈,當局才會拖車。

他說,所有違例的車子,包括摩多、轎車、羅里、貨車等,最高罰款為300令吉,拖車費則是摩多30令吉和車子100令吉;至於車子被拖後停放在車庫收費,則是一天10令吉。

“如果市民和駕車人士不想破費,即日起就不要再違例泊車,避免破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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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能起阻嚇作用

他強調,一旦車子被拖走後,會停放在河邊路執法組大廈對面的車庫,車主需繳清所有費用才能拿回車子;工作時間是週一至週五,週六則考慮工作半天。

另外,市議會執法主任安德利指出,目前,市議會只有一輛拖車,但若是同時有多輛車子違例,當局也會逐一拖走,並不會只拖走一輛而已。

他相信,一旦市議會拖走一輛車子,就能起阻嚇作用,其餘車主自然會把轎車移開。

“由於目前還在開始階段,執法人員需10至15分鐘來上鎖轎車,但我們希望可慢慢培訓,日後能在5分鐘之內就拖走一輛車子。”

針對重型車輛停泊在住宅區路旁一事,安德利解釋,市議會於2011年共發出4900張傳票,每張罰款最高500令吉,市議會將繼續關注有關問題。

市民怒吼

應解決缺車位再取締

針對拖車措施,不少市民受詢時不滿的發出怒吼,認為市議會應先解決停車位不足的問題才來展開行動。

市民認為,區內許多商業區的停車位不足,導致他們趕時間時,被迫把轎車停在路邊;若市議會有準備足夠停車位,他們根本不會亂泊車。

針對市民的投訴,依克山指出,市議會明白區內停車位不足的問題,並極積解決此事,包括尋找合適的空地,闢建更多停車場。

不過,他發現,有時並非停車位不足,而是駕車人士不願配合,例如巴生新鎮商業區,發展商已興建了一座多層樓綜合停車場,但駕車人士就是不願把車子駕上去。

他希望市民配合,不要以種種借口違例泊車,因為拖車措施將如期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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