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七聚賭被捕 10賭友認罪各罰2千

(檳城1日訊)10名於農曆初七在咖啡店後部聚賭以歡慶“人日”的賭友,被警方逮捕後週三被控上法庭,在所有人都認罪下,每人罰款2000令吉。

根據控狀,這10名年齡介於25歲至49歲之間的華裔男子,是在1月29日中午1時15分,在檳島霹靂冷某咖啡店後非法聚賭,觸犯1953年住家公開賭博法令第6(1)條文,罪成者最高可罰款5000令吉,或坐牢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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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10名被告被帶上喬治市推事庭面對首控時皆俯首認罪,推事裁決他們每人罰款2000令吉,或以坐牢2個月代替。

警方在有關地點搜獲撲克牌、記錄分數的紙張及6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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