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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霹電單車商公會39週年宴】黃鋒促政府撤過時條例 應豁免廢物買賣執照

(怡保26日訊)馬來西亞摩托車商總會會長拿督黃鋒促請政府豁免摩多車商經營二手車業務時,必須申請廢物買賣執照的要求,因為這項規定源自1946年二手貨商法令,這是78年前制定的一條法律。

黃鋒昨晚出席霹靂電單車商公會39週年晚宴致詞時披露,業者申請執照和每年更新的手續,涉及多達7到8個部門,包括警方、環境安全部門、地方當局如縣議會或市議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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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會一直呼籲政府取消這項過時的條例,上個月我在芙蓉森州公會的宴會上再次呼籲時,獲得在場交通部長陸兆福的認同,部長表示希望通過簡化程序,甚至可能取消這項要求。”

申請更新執照手續繁瑣

他指出,總會的立場是不合時宜的法律和有礙經濟或不利行業發展的條例,應該被審查和取消,如果一時無法做到,對摩多業而言,總會要求,至少必須豁免這一規定。

黃鋒指出,首相署(法律及體制改革)部長拿督斯裡阿莎麗娜指政府將審核多達3000條過時的法律,以確保法律能夠與時俱進,他相信上述法令是部長所說的過時法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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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隨著時代的發展,如今的摩多生意,不論是新車的註冊,還是舊車的轉名,都是通過陸路交通局或授權網絡系統進行。

“摩多和買賣雙方的資料,例如引擎與車身號碼、品牌、車型、顏色、車牌號碼及車主信息和交易雙方的手紋等資料,都有詳細的記錄。”

黃鋒也說,註冊記錄和買賣過程一清二楚,也杜絕了非法買賣舊車的可能性,當今的摩多生意,與當初的收購與售賣廢銅爛鐵的生意,已完全不再相關。

此外,他透露,2010年,當貿消部準備修訂租購法令時,原本計劃規定二手摩多的轉名必須通過電腦驗車中心驗車。然而該會與時任的貿消部秘書長會面後,總會通過陳情表達了對這一規定的擔憂,考慮到驗車會對車主或購買者,特別是B40群體的摩多用戶帶來額外的負擔和不便。

他也說,在秘書長的協助下,最終獲得時任的貿消部長宣佈豁免,因此,總會希望政府能借鑒此成功先例,豁免二手摩多買賣必須持有廢物執照的規定。

另一方面,他提到,今年1月至7月根據陸路交通局的數據,摩多新車註冊數量有約37萬8000輛,比去年同期的39萬4000輛,減少了約1萬6000輛,下降了約 4%。

他說,若按照今年前7個月的平均月註冊量5萬4000輛推算,今年全年有望達到64萬輛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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