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26日訊)華裔中年販毒先後於今年1月、7月被控4項罪名,不過當時皆不認罪,原定今天開審,卻突然改口認罪,最終被判監禁84個月及鞭笞3下。
加央第一推事庭推事諾莎茜達今早宣判,被告李進倫(47歲,譯音)的4項罪名分別判處30個月及3下鞭笞、24個月、18個月及12個月,4項刑法從下判日算起,同步執行。意即,被告只需入獄30個月及鞭笞3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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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霹靂太平的李進倫於今年1月8日下午3時左右,從泰國販運毒品回國,在旺吉輦關卡入境處被關稅局執法員發現,偷藏4種毒品在後車廂的音響設備內而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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