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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打人屬刑事罪 不能僅紀律處分 律師促速控毆打黃榮強警員

(吉隆坡15日訊)隨著全国总警长拉扎鲁丁声称,涉及毆打失聪电召车司机黄荣强的警员已受到纪律处分,黄荣强的律师苏仁德兰提醒說,紀律處分並不足以懲罰涉及毆打民眾的警員,因其行為已觸犯刑事罪,因此,总检察署必須尽快提控肇事的警員。

根據《當今大馬》的報導,苏仁德兰(N Surendran)週四发文告说,对任何涉袭击公众的警员采取纪律处分,那是正确且合适的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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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这个案件不仅仅涉及警察的纪律问题。它還牵涉被录像清晰拍到的袭击和殴打行为。”

“受害者遭受了疼痛、伤害和情绪创伤。”

“这是刑事法典下的刑事罪,须按照我们刑事司法制度的常规程序提控。简而言之,这个问题不能仅仅当成警察内部纪律问题来处理。”

苏仁德兰也是捍卫自由律师团顾问。他指出,打人案还关乎重大公共利益,因为涉及警员无端袭击正从事日常工作的身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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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留意到,全国总警长如今确认,上个月已重新提交调查报告给总检察长。”

“我们敦促总检察长及警方确保,迅速对肇事者提出适当的刑事检控。”

“短片证据已经有了,警方已知晓嫌疑人身份;没理由再拖延为黄荣强讨回公道。”

此前,柔佛王储东姑依斯迈的随扈涉嫌于5月28日,在一家五星级酒店殴打停车等候的黄荣强,并勒令他将车子移走。

5月31日,黄荣强召开记者会,申诉在警局内遭到警方胁迫撤案和解,而当时有一名王室代表在场。据称,黄荣强共签署四份报案书,仅有首份报案书是由黄荣强亲自供诉,另三份则是警方所准备。

6月5日,拉扎鲁丁透露,相关调查报告已呈交予总检察署,以作进一步行动。同一天,警方也向黄荣强录供,以调查警员滥权的相关指控。

7月19日,聋人权益与福利倡导组织(DAWN)陪同黄荣强到总检察署提呈备忘录,促请总检察署提控嫌犯。

眼见案发2个月仍无下文,黄荣强週三遂公布行车记录仪影片追讨公道。拉扎鲁丁之后回应称,警方的廉正与标准执行部完成内部调查后,已对犯错的警员采取紀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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