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佛國內地方

500元賄賂市廳執法員 承包商認罪21日過堂

(新山14日訊)一名45歲華裔家具承包商因涉嫌企圖以500令吉賄賂依斯干達公主城市政廳執法人員,今早在新山反貪會特別法庭面控時認罪,惟法庭尚待文件呈堂,案定8月21日過堂。

負責此案承審法官為拿督阿末卡瑪,主控官是柔州反貪會副檢察司努瑪希拉,被告代表律師為吳思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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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名45歲被告韋聰耀(譯音)今早在一名男親友陪同下,來到法庭面控。

控狀指被告於去年10月24日早上11時30分,在位於士姑來的新山柏達納工業區一家具店,企圖以500令吉賄賂依城市政廳助理執法官員莫哈末諾菲道斯,以作為莫哈末諾菲道斯不向涉及無執照營業的被告採取行動的酬勞,因而觸犯2009年馬來西亞反貪會法令17(b)法令,並可在相同法令24(1)條文被判刑。

在上述法令,罪成者可被判處監禁不超過20年,及被罰款不少過賄金的5倍,或最高1萬令吉,視何者為高。

主控官努瑪希拉在庭上,要求法官將保釋金定為1萬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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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代表律師吳思漢在庭上求情時表示,被告已婚,妻子是名家庭主婦,育有兩名分別方10歲和12歲的孩子,同時需照顧年邁母親,男親友今日也已準備5000令吉到法庭,希望法官減低保釋金。

法官允準被告保外候審,條件是被告需繳交5000令吉擔保金,由一名本地人擔保、呈交國際護照予法庭,以及每月到柔州反貪會報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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