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評副刊

【善言梁語】推己及人護多元

當一個宗教進入另一個宗教的宗教場所宣教,而我們又依然默許或認同的話,那恐怕大馬多元分崩離析的導因。

這不是我說的話。以上句子的前半段是登嘉樓宗教司莫哈末沙比裏最近發表的言論,他聲稱穆斯林可進入非伊斯蘭宗教場所進行宣教;而後半段則是非穆斯林社群的擔憂。

Advertisement

在莫哈末沙比裏發表有關言論後,五大宗教咨詢理事會對此表示強烈不滿,認為這一建議可能會破壞不同宗教之間的和諧與尊重。他們警告,這樣的做法不僅可能褻瀆其他宗教場所的神聖性,還可能引發社會緊張局勢,導致宗教間的憎惡和敵意。

馬來西亞人權律師西蒂卡欣在接受ASTRO AEC《八點最熱報》的訪問時提到,莫哈末沙比裏宗教司的言論其實已經觸犯刑事法典298(A)條文,即引起不同宗教的憤怒及仇視(一旦罪成,將可被判監禁最少兩年及最多五年),而大馬憲法明確保障其他宗教和平傳播,以及國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權利。

不懂妳是否記得,青體部旗下的Impact Malaysia,曾在2023年3月3日及11日舉辦了兩場“Jom Ziarah”活動,旨在讓青少年了解其他宗教的宗教場所,但卻被指控有基督化穆斯林之嫌,最終原定於3月18日及19日的另兩場活動被迫取消,而青體部長楊巧雙則宣布即日起不再推行其他部門職權重疊的活動。

實際上,雪州蘇丹沙拉弗丁殿下當時曾強調,穆斯林可參觀其他宗教場所,甚至到教堂參加婚禮或喪禮,但禁止參加非伊斯蘭的儀式和活動。實際上,相信各宗教領袖之間也明白當中的界限,畢竟法律已闡明禁止向穆斯林宣傳其他宗教。

ADVERTISEMENT

也因此,登嘉樓宗教司莫哈末沙比裏會引起五大宗教咨詢理事會的不滿,畢竟“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任何宗教的宣教本應是一個在彼此尊重和理解的基礎上進行的活動,而非通過侵入他人信仰場所的方式來進行。

尤其是這幾年政教不分的情況愈加嚴重,政治領袖們應當依據憲法,將伊斯蘭教的管轄交給各州蘇丹和元首,而非交到所謂的學者(ulama)和政客手上,並將之變成政黨和政客們的政治資本。

在大馬多元宗教的環境下,不同宗教之間的溝通與合作更應以尊重與理解為前提,而非進行單方面的宣教行為,畢竟每個宗教場所在各自信徒/教徒的心中都有其神聖地位。因此,不得相逾越並推己及人,方為尊重。

此爭議也提醒我們,在多元化社會中,任何涉及宗教的舉措都應謹慎行事,以免激化社會矛盾。大馬的多元從來就得來不易,維護和平與和諧需要大家共同努力,才能避免不必要的誤解與沖突。

(梁潔瑩‧ 自由工作者)

 

 

標籤
你也可能感兴趣...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