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即時國內

媒體組織反對警追索消息來源  “10年前判例承認記者有權保密”

(吉隆坡8日訊)隨著警方近日大動作針對《当今大马》報導“警总或人事大调动”一事,要求《當今大馬》透露消息来源,通讯部长法米也建议记者与警方合作,不過,媒体组织卻反对任何威胁记者透露消息来源的行為。

独立媒体运动(Geramm)与大马半岛新闻从业员职工会(NUJM)週四發文告指出,當局不能仅因报道引述匿名消息来源,即断定那是“不实”或“站不住脚”的新闻。

Advertisement

文告强调,跟调查工作展开的任何形式“合作”,都不应包括要求透露消息来源者的身份。

“此外,根据通讯部推出的记者伦理守则,尊重和保护消息来源為守则的8大价值观之一。”

根據《當今大馬》的報導,文告指这项价值观有助记者和媒体机构履行第四权职责,或代表社会各层面发声。

“如果不保证可以保护(消息来源),记者将失去消息来源的信任。”

ADVERTISEMENT

“有关消息来源及其提供讯息的真实性,包括保密其身份的必要性,应该由记者和编辑评估,外界不得干涉。”

文告也提及,2013年一起诽谤案的判决也承认大马记者保护消息来源的权利,且法庭也认可媒體应保密消息来源。

“若文章或新闻发布后出现争议,应通过独立的媒体评议会解决。”

媒体评议会法案预计今年10月才提呈到国会下议院。

通訊部長法米週三說,尽管通讯部了解媒体有权力保护消息来源,但现行法律仍必须受到遵守,因此,他要求记者与警方合作。

不过,法米並没有说明,记者与警方合作是否意味着記者必须向警方透露消息来源。

警方已传召3名《当今大马》记者週五錄取口供。

 

 

標籤
你也可能感兴趣...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