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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能獲警局拍賣黃金 主婦控詐欺女子逾11萬

(檳城8日訊)33歲家庭主婦聲稱能取得檳州總警局所拍賣的黃金,騙走一名女子的11萬6256令吉款項;她今日在法庭被控不認罪,獲以5000令吉保外。

被告努塔巴蘭被控於2023年10月15日上午11時08分至11月21日清晨6時58分,在檳榔路某學院誘騙52歲事主諾麗扎,聲稱能取得檳州總警局所拍賣的黃金,讓對方交出11萬6256令吉款項並存入自己的4個銀行戶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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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此舉觸犯刑事法典第420條文(欺騙),罪成可被判坐牢不少於1年、不超過10年及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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