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升管工以為苦盡甘來‧車禍害妻兒靠帛金度日

(柔佛‧新山16日訊)31歲女銷售員投訴,她與丈夫才苦盡甘來,原以為一家四口可以過好一點的生活,不料卻因承包商沒有為提昇路段做好安全措施,導致丈夫騎摩多經過時翻車身亡。

一家人失去經濟支柱後,如今只能靠丈夫的帛金度日。基於有關路段意外不斷,女銷售員勢要向承包商提出訴訟,為無辜喪命的丈夫討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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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士姑來江加埔萊金山城的吳美芳與同齡丈夫王寶明育有分別5及8歲的兒子。

丈夫於1月2日清晨在振林山路24哩,靠近磚廠的路段發生意外身亡。這次的意外導致吳美芳和孩子頓失生活依靠,令她感到措手不及。

她說,丈夫自2006年開始到新加坡廠船從事燒焊等工作。“兩三年前,丈夫獲得老闆賞識,從散工升為管工,每月收入有4000新元(約9600令吉)。”

帛金還剩1.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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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當他們一家開始過著舒適的生活,王寶明卻因一場意外而丟了性命。“他騎摩多從住家出發,由第二通道往新加坡船廠工作時發生意外,頭部重創身亡。”

吳美芳週一在馬華振林山區會主席張秀福市議員等人召開的記者會上說,她月入2500令吉,扣除1000令吉的保姆費和每月600令吉的房貸後,如今每月1250令吉的車貸也供不起了。

“除此,大兒子每月的補習費是248令吉,小兒子幼兒園每月150令吉,還有水電費與家庭用費等,我都不知要怎麼辦才好了。”

她說,扣除丈夫的葬禮費用,帛金還剩1萬5000令吉,“我現在只能走一步是一步,靠帛金過日子了。”

吳美芳來自森美蘭州,父親已經過世,母親有工作;家翁及家婆則還在吉蘭丹州,家翁從事割膠工作,家婆患有乳癌。

供不起轎車

不打算辦年貨

吳美芳說,她原本開的是國產英雄轎車,後因從事銷售工作,經常要開車往外跑,丈夫就在經濟狀況轉好後,給她換了一部豐田Altis轎車。

“這部車每個月要還1250令吉的車貸,現在我已經供不起了。房子買了抵押遞減式房貸保險(MRTA),但要等到丈夫逝世的報告出來呈交給相關單位後,房貸才不用再供下去。”

眼見新年逼近,吳美芳沒有絲毫的喜悅,也不知道要怎麼過這個年。“我不打算買年貨,新年只是帶著2個兒子回森美蘭娘家了。”

如果公眾有意協助吳美芳暫度難關,可將義款寄至光明公益金。

2傷者擬訴承包商

除了申訴家庭生活因丈夫的一場交通意外而被打亂外,吳美芳將向承包商提出訴訟,要為丈夫討回公道。

她指出,5歲的小兒子還小,至今還會提起爸爸為甚麼不見了。

張秀福在記者會上說,他已協助吳美芳申請到500令吉的“一個馬來西亞人民援助金”。

由於吳美芳變成單親母親,他也為她向福利部提出申請,2名兒子各獲得100令吉的援助。

每天上萬摩多路經事發地點

根據張秀福的瞭解,在事發路段發生意外的公路使用者至少還有兩位。

“我所知道的是,每天至少有上萬輛摩多通過這個路段前往新加坡。這個路段的使用率這麼頻密,承包商在進行提昇工程時,指示牌、照明燈甚至現場有沒有人指揮交通等,都必須做周全的安排。”

他說,這個路段在下雨時會淹水,路面下卻是很多小碎石,很多公路使用者都不知道。

他曾向公共工程局反映,但效率慢,結果他只好安排工人前來清理路面。不過,他說,經過多起車禍的發生後,這個路段的相關設施已有了改善。

盼其他受害者現身

張秀福說,吳美芳的丈夫王寶明發生車禍時,有一名馬來女子目擊事發經過,並已經報案,而且她也答應在訴訟案中當目擊證人。

他指出,吳美芳丈夫的案件將是訴訟案最重要的一環,要是勝訴的話,其他在同路段的車禍受害者就有很大的贏面。

“承包商取得工程後,不能只顧著賺錢,應該把公路使用者的安全作為最優先的考量。”

他吁請其他受害者現身與他聯絡,以打一場因承包商在提昇道路工程時疏失所導致的人命傷亡案件,聯絡電話是019-7111516。

2傷者擬訴承包商

除了吳美芳外,在同一路段因車禍受傷的印度男子克里斯南慕地及另一名未出席記者會的馬來族男子法茲里(32歲),也將在律師山卡蘭的協助下,向有關承包商提出法律訴訟。

在新加坡擔任羅里司機副手的43歲克里斯南慕地說,他於去年12月31日騎摩多在事發路段行駛時翻跌摩多,導致右手骨折與身體多處受傷。

“我因此休息了兩個月,兩個月都沒有收入。我每個月的收入是6060新元(約1萬4544令吉)。”

他說,事發路段沒有照明燈及指示牌,他是在翻跌摩多後,才看到滿路的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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