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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負聾啞送餐員引公憤 網民報警上書首相促對付

(八打靈再也1日訊)“女奧客”A小姐最近對一名聾啞送餐員作出歧視行為,引起網民的憤怒,有網民針對此事報警,甚至有人還上書給首相拿督斯里安華,懇求政府採取法律行動對付她。

一位女網民薇薇日前在A小姐歧視聾啞送餐員的臉書帖文下留言,特別標註安華的臉書帳號,希望後者可以重視這起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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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首相拿督斯里安華,我們是關注此事的馬來西亞公民,我謹致函敦促政府就A小姐最近對一名殘疾送餐員的行為採取法律行動。我們認為,這起事件需要採取法律對付,以確保正義和法治得到維護。”

薇薇表示,最近,類似事件一再發生,這不僅危害社會,還違反了我國的法律。因此,她認為,政府必須採取果斷行動,處理這些違法行為,以防未來再次發生類似事件。

她懇請政府對此事展開徹底調查,並採取必要的法律行動,對付肇事者。

“這一行動將表明政府伸張正義的決心,並對其他人起到威懾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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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公民,我們依靠政府來保護我們的權利,確保我們的法律得到維護。我相信政府會認真對待這個問題,並以公眾的最大利益為重。我期待著一個及時、公正的解決方案。”

林初順表示,A小姐應該對自己的所做所為負起法律或社會責任,而不是一句對不起刪帖了事。

執業律師林初順(38歲)在臉書轉發有關帖文,他受訪時說,A小姐這次欺負聾啞人士,說對方骯髒是不可理喻的行為。

“這已經不是她第一次犯下嚴重的錯誤,她應該對自己的所做所為負起法律或社會責任,不應該一句對不起刪帖了事,這沒有誠意。”

他希望警方重視此事,展開調查,以免日後又有同樣的事發生在其他人的身上。

此外,林初順也在臉書帖文說,在馬來西亞,欺凌和歧視殘疾人是違法行為。

律師:歧視殘疾人是違法行為

“2008年殘疾人法令,禁止對殘疾人的歧視和不公平待遇。該法令旨在保護殘疾人免受歧視,並確保他們在生活的各個方面都享有平等的機會。”

他表示,如果有人因為殘疾而受到歧視、騷擾或不公平待遇,他們可以向相關部門投訴,或在必要時採取法律行動。

“受害者可根據情況向大馬人權委員會(SUHAKAM)或警方報案。”

“女奧客”A小姐日前在半夜點外賣後卻拒絕接受,原因是她嫌棄送餐員是聾啞殘疾人。

她解釋,她從小就有過敏,所以怕殘疾人士送的水骯髒。

A小姐日前在半夜點外賣後卻拒絕接受,原因是她嫌棄送餐員是聾啞殘疾人,結果引起網民的憤怒,紛紛留言譴責她的行為。

她還說,自己曾經撥電去餐廳,詢問餐廳的廚師有沒有聘請殘疾人士,如果有的話,她說她是不會去光顧的。

她還上傳視訊,指該送餐員對她大喊大叫及按摩多喇叭,結果她的歧視行為引起網民的憤怒,留言批評她。

即便過後她刪除帖文,並在臉書發道歉文,但是網民並沒有原諒她,還把她欺負聾啞送餐員的帖文截圖,在社交媒體轉發。

之後在臉書看到,有網民展示報案書,表示已針對此事報警。

有網民展示報案書,表示已針對A小姐欺負聾啞送餐員一事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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