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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嬰搖籃布纏頸亡 驗屍庭裁定非意外死亡

(芙蓉31日訊)2022年2月年僅1歲2個月的女幼童,在位於達成住宅區一間單層排屋改造的托兒所內,疑似在午睡時遭到搖籃布纏頸吊死的案件,芙蓉驗屍庭裁定結果為幼童死因由頸椎壓迫(Neck Compression),同時基於當時保姆將幼童鎖在門窗緊閉的房間長達兩小時,此案也被列為非意外死亡。

阿妮達與支持者相擁而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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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名遭到搖籃布纏頸吊死的小死者為希法(原名諾娜妮亞阿希法)。經過長達兩年的審訊,並傳召28名證人上庭作證。

驗屍官再希達在宣判時表示,驗屍庭經過傳召28名證人供詞,並以第15、第17、第18、第19及第21位的證人的供詞,作出上述裁定。

沒適當監管屬觸法行為

驗屍官指出,小希法的意外不是意外,但是因保姆離開幼童身邊導致幼童被搖籃布纏頸,導致頸椎受到壓力,而這種壓力是當他的脖子卡在搖籃末端的一側時,與死者體重相應產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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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據有力的證據表明,第19名證人(保姆)在非合理的時間內將幼童留在搖籃內,且沒有進行適當的監管,最終導致了嬰兒的死亡,也是一種觸法的行為。

小死者父親尤瑟禮表示將會和律師討論,並促請警方針對小死者的死因結果展開進一步的調查。

尤瑟禮說,今天的裁定結果已經在預料之中,惟此案讓家屬足足等了2年5個月,令人不滿的是,警方本應該在第一時間針對疏忽照顧的保姆作出調查,但一直以來警方的調查進展不統一和協調。

他希望警方對有關的保姆以兒童法令31(1)條文展開調查,讓他們為小希法的死負上應有的責任。”

小死者母親阿妮達得知裁定結果後哽咽指出,女兒雖已離開人世,但最終獲得了公道。

“作為父母的我們沒有一天是好過的,但我們不能讓小希法死的不明不白。”

代表律師嘉蒂雅湯瑪斯則建議,國會應該要修改2001年兒童法令31(1)條文,讓疏忽照顧者,讓他們得到更重的懲罰,以杜絕疏忽照顧而釀成的悲劇。

她補充,此案結果除了裁定幼童死於頸椎壓迫,也指出涉案保姆疏忽監管,將幼童放在一個門窗緊閉的房間長達兩個小時。

“倘若家屬欲再展開下一步行動,我會配合討論,或可能采取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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