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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發票明開跑 林慧英:提交有寬限期

(吉隆坡31日訊)財政部副部長林慧英說,明日起,年營收達1億令吉的企業將落實電子發票計劃絕不展延,但內陸稅收局會提供綜合電子發票提交寬限期。

她說,納稅人可以選擇MyInvois網站或應用程式介面(API)提交交易記錄,至於應用程式介面(API)將會在10月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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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程式介面10月推廣

她為MyInvois網站主持推廣儀式後表示,截至7月26日,當局已收到143份延期申請,而為了幫助納稅人全面實施電子發票,稅務局將在此期間積極展開與納稅人的講座、匯報會及交流會。

她指出,政府已同意在電子發票強制實施日起的6個月內,為下列所有交易提供綜合電子發票寬限期,這包括:

◆允許所有活動/行業開合併電子發票,包括自計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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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許在“產品或服務描述”中輸入任何交易描述;

◆如果買方提出要求電子發票,賣方也可以只開合併電子發票,而無需為每筆交易單獨開立電子發票。

她也說,當局暫時不會對不符合電子發票要求的行為採取起訴行動,但前提是納稅人必須符合上述合併電子發票的要求。

第二階段明年開跑

林慧英說,電子發票系統將分階段實施,以確保順利進行,第一階段會在明日開跑,而第二階段年營收在2500萬至1億令吉之間的企業則落在2025年1月1日,以及2025年7月1日會涵蓋所有的納稅人。

她說,電子發票提交機制共有兩種,即由內陸稅務局管理的MyInvois網站,免費使用,以及應用程式介面(API)。

她說,API是一組程式碼,允許納稅人的系統與MyInvois系統之間,直接傳輸數據,需要在技術和現有系統調整方面,進行初期投資。

她說,應用程式適用於大型納稅人或交易量大的企業。

她重申,第二財長阿米爾已宣佈,年營收低於15萬令吉的企業,將豁免於電子發票制度。稅務局將在近期發布最新指南。不過,政府鼓勵被豁免的企業自願實施電子發票。

出席活動者還有內陸稅收局首席執行長拿督阿布達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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