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檳城16日訊)開車遇交警截查拒停的巫裔司機,今日被控上庭面對3項控狀,包括妨礙公務員執行任務、魯莽駕駛及濫用毒品。
36歲的被告菲道茲被控於本月10日早上8時,在敦林蒼祐醫生大道遇到交警截查時拒停逃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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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牴觸刑事法典第186條文(妨礙公務員執行任務)、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42(1)條文(魯莽與危險駕駛)和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15(1)條文(濫用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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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檳城16日訊)開車遇交警截查拒停的巫裔司機,今日被控上庭面對3項控狀,包括妨礙公務員執行任務、魯莽駕駛及濫用毒品。
36歲的被告菲道茲被控於本月10日早上8時,在敦林蒼祐醫生大道遇到交警截查時拒停逃走。
被告牴觸刑事法典第186條文(妨礙公務員執行任務)、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42(1)條文(魯莽與危險駕駛)和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15(1)條文(濫用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