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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涉貪交保 台高院2度發回重審

(台北11日訊)台灣桃園前市長、已辭海基會董事長的鄭文燦因一宗土地更變案涉貪,二度獲交保,經桃檢抗告、高院二度發回更裁。桃園地院將於周四下午2時整再度重開羈押庭。

鄭文燦上週六獲500萬元新臺幣(約72萬令吉)交保,桃檢抗告後,台灣高院發回桃園地方法院重新裁定,桃園地方法院周二重開羈押庭,最後以1200萬元(約174萬令吉)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禁止與同案被告、潛在犯罪嫌疑人及證人等相關人聯繫或接觸。桃檢二度抗告,高院周三晚撤銷原裁定,再度發回桃園地方法院更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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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忽略被告影響力

高院認為,鄭文燦有串滅證可能,桃園地方法院認為無羈押必要顯然忽略鄭文燦的“實質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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