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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揭壓榨外籍殘疾乞丐 丐幫經理月入過萬

(新山9日訊)警方揭露黑心集團壓榨外籍殘疾人士乞討牟利,經理月入1萬6000令吉,乞丐每人僅領取300令吉收入。“乞丐幫”向殘疾男子制定條款,並開出每周收取800令吉護照費,以及每天必須至少工作6小時。

這些被“挑選”出來的乞丐,每天乞討的收入約250至300令吉,每周可乞討2000至3000令吉,每周都必須把收入上繳給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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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國外物色人選

“乞丐幫”的操作模式是由經理飛往國外,親自挑選職業乞丐的合適人選,為了博取大馬人的同情心,選擇2名年齡介於44至50歲的殘疾男子。

柔佛州總警長古瑪今日在新山南警區拉勿的陪同下說,經理協助辦理殘疾男子的護照和安排兩人從原生國飛往大馬的機票,直到兩人抵達大馬國境後,便安排入住指定的住宿。

他在記者會上說,乞丐每月可乞討8000令吉左右的善款,兩人就上繳1萬6000令吉,但七除八扣,經理僅支付300令吉薪資給乞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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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捕3本地男女

他表示,警方分別在6月13和19日在新山區展開取締行動,並成功救出2名被軟禁的外籍殘疾人士,同時也逮捕2男1女的本地人。

古瑪披露,其中1名“乞丐幫”經理已落網,今早被提控,獲允1萬2000令吉保外候審,另外兩人則被通緝。

他說,根據警方調查,該經理負責安排租屋、日常用品和監管乞丐,但經理行事謹慎從不露臉。

他說,“乞丐幫”有完整的作業模式,外籍殘疾人士早在原生國就知道來馬從事乞討工作,抵馬入住宿舍後,每天由本地一對年齡介於42至53歲的男女,充當運送者,負責載送兩名坐輪椅的外籍殘疾人士到新山不同地點乞討。

“乞丐在新山區的夜市、美食中心等人潮區乞討,每天至少工作6小時,相信今年4月開始活躍。”

當記者詢問“乞丐幫”是否設下關鍵績效指標(KPI)時,他則回應,大馬人很有愛心和同情心,往往看到凄涼的殘疾乞丐會慷慨施捨,調查期間兩名乞丐的收入皆達標,以滿足“乞丐幫”的開銷。

獲救殘疾乞丐來自中國

隨著2名“乞丐幫”運送者於6月13日的行動中落網,警方再根據情報在同月19日約晚上11時45分,在新山市區逮捕了一名42歲本地男子,其身份是“乞丐幫”的看管人或經理。

柔佛總警長古瑪說,警方在行動中,充公3台手機、3輛轎車、3把車鑰匙、3個對講機、1套麥克風和喇叭,以及1859令吉現鈔。

根據警方早前的文告,成功獲救的殘疾乞丐來自中國。

42歲“乞丐幫”男經理不認罪,獲準以1萬2000令吉保釋候審,至於另外一對擔任運送者的男女並未出庭,遭到法庭發出逮捕令。

若公眾發現任何人口販賣的乞討活動,可致電給柔佛警方熱線019-279 2095或行動室07-221 2999提供情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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