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6日訊)政府首席秘書丹斯里莫哈末祖基說,在聯邦憲法第114(1)條文下,國家元首已御准委任拿督斯里南蘭哈倫為選舉委員會主席。 他今日發表文告說,這項委任即日生效。 南蘭擁有博特拉大學土地資源管理碩士學位,其職業生涯始於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助理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