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海20日訊)威中區前刑事調查組助理警監(ASP)涉嫌索賄4萬令吉,今日在北海地庭面控時認罪,並在交替控狀下被定罪,罰款8000令吉,若不繳交罰款則以3個月監禁替代。
根據交替控狀,被告阿米睿丁(42歲)被指於2018年8月3日約下午1時,在大山腳一間商場停車場,身為一名威中警局刑事調查組助理警監,在明知與一名民眾有公務關系下,向對方索取4萬令吉,牴觸刑事法典第165條文(公務員不得接受貴重物品或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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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條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監禁2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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