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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索賄4萬令吉 前助理警監罰8千

(北海20日訊)威中區前刑事調查組助理警監(ASP)涉嫌索賄4萬令吉,今日在北海地庭面控時認罪,並在交替控狀下被定罪,罰款8000令吉,若不繳交罰款則以3個月監禁替代。

根據交替控狀,被告阿米睿丁(42歲)被指於2018年8月3日約下午1時,在大山腳一間商場停車場,身為一名威中警局刑事調查組助理警監,在明知與一名民眾有公務關系下,向對方索取4萬令吉,牴觸刑事法典第165條文(公務員不得接受貴重物品或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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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條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監禁2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阿米魯丁的代表律師在被告認罪後,代他向法官祖海米求情,指被告已婚,与妻子育3名孩子,而且全部尚在求學,同時還要照顧年邁的母親,加上目前沒有工作,所以希望法官輕判。

主控官瑪芝雅副檢察司說,被告身為高級警員,在社會有著崇高地位,卻涉及貪污,導致警員形象受損,因此希望法庭給予被告合理判決,以給被告一個教訓,並警惕社會。

祖海米最終判決被告罰款8000令吉,若不繳交罰款則以3個月監禁替代;至於此案的2萬令吉賄賂金將被政府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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