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居林13日訊)拖狗出校門的男校工今早被控上庭,對自己行為在庭上認罪,遭罰款2500令吉。
被告為三巴央中學校工莫哈末尤索夫(66歲)。控狀指出,被告於6月9日上午7時30分,在三巴央中學校門前綁住1隻狗的腿部,並以摩多拖拉該狗,違反刑事法典第428條文(虐待動物),罪成可被判坐牢3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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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在庭上認罪,代表律師阿米爾韓查代為求情,指被告事後已後悔,今早上庭前多次流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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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林13日訊)拖狗出校門的男校工今早被控上庭,對自己行為在庭上認罪,遭罰款2500令吉。
被告為三巴央中學校工莫哈末尤索夫(66歲)。控狀指出,被告於6月9日上午7時30分,在三巴央中學校門前綁住1隻狗的腿部,並以摩多拖拉該狗,違反刑事法典第428條文(虐待動物),罪成可被判坐牢3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被告在庭上認罪,代表律師阿米爾韓查代為求情,指被告事後已後悔,今早上庭前多次流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