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評副刊

【打開天窗】州政府第二次反轉

短短一星期內,沙巴政府第二次反轉立場。

上週,州法律顧問法阿末代表州政府申請介入沙巴法律協會(SLS)的“40%稅收案”,成為第二上訴方,引起軒然大波,朝野民間紛紛質問,原本支持SLS行動的州政府,為何突然改變立場?法阿末是何身份?州律政司諾愛莎為何未現身?要後者引咎辭職,整頓州律政司署,甚至要州內閣總辭等等。

Advertisement

於是,案件再次出現反轉,諾愛莎與另一州法律顧問蘇觀山出庭,宣布撤回上訴,撤回對法阿末的委任,也撤回法阿末在庭上的“誤導性言論”。後者指SLS沒有法定地位,指聯邦憲法闡明的40%淨稅收只是“願望”,不是“必須履行權利”。

臨時撥款有增加

州律政司沒有辭職謝罪,只法阿末一人人頭落地。

諾愛莎撤回對法阿末的委任,顯示州政府的確委任法阿末代表州政府申請介入,如我上回說的,首長哈芝芝對法阿末的行動是知情並同意的,不可能是法阿末的個人決定及擅自行動。

ADVERTISEMENT

法阿末既是由州政府委任申請介入,意即那就是州政府的原意。哈芝芝“委婉”地解釋,沙巴與聯邦有個“臨時安排”,讓沙巴獲得更多撥款,這個臨時撥款兩年來都有增加,首相安華在去年的預算案也表明會繼續提高沙巴的特別撥款。

哈芝芝所言,呼應國盟時任財長扎夫魯所言。扎夫魯當年聲稱,因為無力負擔,40%淨稅收方案已不適用,聯邦與沙巴政府將達成新協議。

從扎夫魯這番話,可見“特別撥款”便是州政府與聯邦“悄悄”達成的協議,以取代“40%淨稅收”撥款。

民興黨主席也是前首長沙菲益指出,特別撥款與40%淨稅收的憲法權利是兩回事,不應混為一談,“特別撥款”是在憲法第112C條文,“退還來自沙巴的五分二(40%)淨稅收給沙巴”則是在第112D條文。

沙巴希盟12名國州議員在野時,曾針對40%淨稅收議題入稟法庭,但在成為州政府一員半年後,以利益衝突為由,宣布撤銷訴訟,惟保留重新起訴的權利。這是有日變回反對黨,就將重新起訴的意思嗎?

州選在即小心說話

州政府撤回介入SLS的訴訟案,做為州政府的成員,沙巴希盟亦表態支持州政府的立場。它表示,做為聯邦及州政府的一份子,同意通過MA63委員會來尋求落實這項權益。

文告很官方、謹慎、很模稜兩可,令人無法確定沙巴希盟的真實立場。若是委員會最後決定不落實40%淨稅收而以特別撥款代替,沙巴希盟的國州議員都會同意不反對嗎?這方面,沙巴希盟可以說得更清楚一點。

州選在即,可以看出,在野者在此議題上大事鞭撻,在朝政黨無不小心翼翼,深怕說錯話,恐需付出巨大的代價。慎之,慎之。

(光明日報/評論.作者:康華)

 

 

標籤
你也可能感兴趣...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