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28日訊)警官涉嫌勒索125萬令吉案其中2名嫌犯今日被控上法庭,分別面對4項和2項受賄罪名,不過兩人皆不認罪,各別獲準以4萬令吉保釋金和擔保人,以及交出護照為保外候審的附加條件。
2名警階分別助理總監和副警監的被告身穿便服,於今早9時許在警方押送下抵達大使路法庭面控;前者為武吉阿曼商業罪案調查部法證會計組主任陳劍江(54歲),後者則是加密貨幣罪案調查小組的組長蘇海倫(42歲),兩人分別面對4項和2項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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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第一控狀,2名被告於4月8日中午12時至1時之間,在位於敦拉薩路KPJ大廈的武吉阿曼商業罪案調查總部法證會計組的會議室內,同意接受一名28歲華裔商人100萬令吉現款賄金,作為“了結”對方涉及國安法罪行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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