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拉登嘉樓6日訊)失業漢因偷竊一串香蕉,被判監禁30天。 被告萬慕斯達法(44歲)被控於今年4月29日傍晚6時50分,在瓜登甘榜柏拉道偷竊一名樂齡人士的一串香蕉,牴觸刑事法典第379條文(偷竊)。 被告在通譯員念出上述控狀後,在推事諾馬茲裡面前俯首認罪。 推事馬茲裡判決被告監禁30天,刑期從逮捕日(4月29日)開始算起。 此案主控官為諾艾莎副檢察司,被告沒有代表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