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MDB洗錢濫權】查案官:調查檔案逾千份 或疏漏沒向納吉出示

(吉隆坡2日訊)反貪會查案官諾艾達說,在調查一馬公司(1MDB)案期間,反貪會收到超過上千份檔案,而在錄供時,沒向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出示部分重要檔案,可能是因遺漏或來不及出示,並非因接獲指示或對調查工作不在乎。
納吉被控1MDB洗黑錢和濫權案今日續審。38歲的諾艾達是第49名控方證人,她也是反貪會主席丹斯里阿佔巴基的妻子。
辯方律師旺阿茲萬就諾艾達在證詞中提到的其中一封電郵,進行交叉盤問。
據諾艾達的第291段書面證詞,在2013年11月28日,在逃大馬富商劉特佐發了電郵給1MDB時任首席執行員莫哈末哈佔、時任首席財務員阿茲米、時任財務執行董事倪崇興(譯音)和時任法律顧問呂愛霜,並附上11月28日晚需和納吉討論的1MDB課題。
她披露,當中提出的課題包括與1MDB子公司Brazen Sky的23億1800萬美元投資相關。
她說,電郵中,劉特佐聲稱1MDB通過Brazen Sky,在瑞意銀行的戶頭擁有23億2700萬美元的現金。
她認同,這封電郵在對納吉進行的調查中是重要的檔案;而納吉在反貪會錄供時,當局並沒向他出示這份檔案。
指納吉對會議內容知情
旺阿茲萬接著向諾艾達主張,“納吉不曾同意該電郵內容,也不曾在劉特佐的建議下,與畢馬威會計事務所(KPMG)進行會議。”
諾艾達則表明,不同意有關主張。她聲稱,反貪會只是沒向納吉出示上述電郵,但有向其他證人錄供,及也有檔案顯示納吉對於電郵中提及的會議內容是知情的。
她認同,針對電郵內容向納吉提問是重要的,但她覺得,向其他證人錄供已足夠。如果納吉要針對口供作出解釋,反貪會並沒阻止,納吉可為自己辯護。
她也說,反貪會在向納吉錄供時,有詢問納吉是否有任何補充或要作修改,他(納吉)被給予更多機會解釋或自我辯護。
諾艾達否認,其他證人的口供都是“道聽途說”的。
她同意旺阿茲萬的主張,即在反貪會法令第53條下,並沒限制錄供時間,可以是在有關人士被提控之前或之後。
她也同意即她在意識到沒向納吉提問某些問題時,她仍然什麼都沒做。
“涉及的文件逾千份,納吉的口供需數個月的時間才能完成,但並沒設定完成的最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