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曾發表國家叛徒言論 黃偉益要前鋒報撤回報導

(檳城1日訊)光大區州議員黃偉益重申不曾對兩名嫁外勞的婦女發表國家叛徒的言論,所以不會辭職更不會道歉;對此,他已發出律師信要求《馬來西亞前鋒報》在24小時內撤回相關報導和道歉,否則將採取法律行動,同時也保留起訴兩位婦女的權力。

根據巫統喉舌《馬來西亞前鋒報》,兩名受害者分別是43歲的莎麗瑪(Sarimah Packeer Mohd)和30歲的法蒂瑪(Fatimah Sharmin Abdullah)。莎麗瑪宣稱,黃偉益是在11月22日移交援助金給火患災黎後,貶低她們為國家叛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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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約400名馬來非政府組織示威者週三聚集在光大一帶示威,要求檳州首席部長林冠英撤除黃偉益的所有職位,同時呼吁警方即刻逮捕黃偉益。

促24小時內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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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偉益週四召開記者會時說,他並不認識這兩名婦女,據他了解,嫁給孟加拉人的華裔穆斯林法蒂瑪當時並不在場;至於莎麗瑪,他也不曾和對方直接交談,根本不可能去侮辱她。

“我由始至終不曾見過法蒂瑪,如何出言不遜?我只與孟加拉人對話,卻被他們妻子指責,根本就是莫明其妙,非常荒唐。”

對於馬來婦女指他只選擇性援助部份人一事,他說,二條路並非其選區,而且根據福利援助的規定,援助金只是協助受影響的住家災黎,不包括商業單位。後者應該自行購買保險,更何況孟加拉籍根本不是大馬公民,也不符合領取援助金的資格。他稱此次真的是無妄之災,如今大選將近,巫統不時在玩弄種族課題,希望百姓不要受到影響。

他說,這兩位婦女是在23號報警,而他在24號前往百大年路警局錄取口供時,也反報案討回清白。由於有人可以證明他不曾見過其中一位婦女和發表相關言論,因此其助理羅志強同樣也在當天報警,至於另一位助理伍錦惠和甘榜爪哇社區發展委員會主席林寶得也到警局錄取口供。

出席者包括其代表律師黃景亮、甘榜爪哇社區發展委員會主席林寶得、委員林萬興和黃偉益助理羅志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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