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投資者獲判領回資金案】法院推翻上訴庭高庭判決 充公79非法投資者111萬

(布城24日訊)主控方上訴得值,聯邦法院三司今日推翻上訴庭及高庭的判決,宣判通過Venus FX外匯投資平台,將111萬2700令吉存入YUVM戶頭的資金,遭政府充公。
111萬2700令吉的資金,是來自參與Venus FX外匯非法投資計劃的79名投資者。
承審本案的三司為聯邦法院大法官敦東姑麥潤、上訴庭主席丹斯里阿邦依斯幹達及聯邦法院法官拿督斯里哈斯納。
法院接納控方上訴理據
他們指出,控方擁有其上訴理據,並諭令該111萬2700令吉充作政府的收入。
根據案情,Venus FX是一家專門提供外匯交易平台的公司,本案的79名投資者是Venus FX外匯計劃的會員。
投資者被遊說,只要向該公司存入100美元至1萬美元的個人,可在80天內獲得4至6%的每日投資回酬。投資人注冊成為會員,可登入公司的網頁,而只要招攬到每個新會員,將獲支付一筆傭金。
2016年,Venus FX管理層在網站上發公告,指示所有會員將投資金存入屬於Yayasan Usaha Ventures Malaysia(YUVM)的銀行戶頭。同時,會員還被告之,YUVM是受財政部管轄的授權基金會,也是Venus FX的母公司所管理。
非法投資者申請領回資金
79名投資者將資金存入YUVM銀行戶頭,然而,在2016年9月的一次會議上,Venus FX其中一名會員告訴其他會員,YUVM與該公司沒有關聯,上述公告是一場騙局。會員們還被告知,YUVM主席謊稱該基金會是政府授權的項目。
當時有兩名投資者向警方報案,而當局對Venus FX投資計劃的調查顯示,有兩個人是在沒有國家銀行執照情況下,開始進行外匯投資交易,YUVM主席及財務主管也參與其中。
高庭上訴庭判決有利投資者
2017年12月14日,控方向高庭申請充公YUVM的220萬令吉,理由是該資金是在2013年金融服務法令第137條文下的非法收益。
當時的通知也顯示,任何與被扣押資金,擁有利益關系的第三方可申請提出,惟必須提呈資金不應被沒收的理由。
一名投資者蘇迪斯,代表其他78名投資者入稟高庭提出申請,要求歸還被扣押220萬令吉中的 111萬2700令吉。
2019年 5月28日,高庭做出有利於79名投資者的裁決,下令將111萬2700令吉退還,上訴庭於 2022 年12月15日維持了這一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