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訊)在我國被發現擁有6把鎗械和158顆子彈的以色列男子在1971年軍火法令下被控2項罪名,他否認有罪。
38歲的阿維坦沙洛姆(Avitan Shalom)是在今早10時30分在吉隆坡性侵兒童地庭上面控;承審法官為塔絲寧。
阿維坦沙洛姆是在1971年軍火法令(增刑)第7和第8條文下被控,因此不符合保釋程序。
521案件管理
塔絲寧也擇定此案在5月21日案件管理,並交回第12刑事地庭審理。
本案主控官為慕斯達法副檢察司、沙菲克哈欣、莫哈末法胡拉茲、萊哈娜和吳潔琳。
阿維坦沙洛姆的代表律師則是納文吉星和黃秉泓。
根據首個控狀,阿維坦沙洛姆被控在3月26日約傍晚6時46分和28日約傍晚6時,在吉隆坡四季酒店販賣6把鎗械,此舉觸犯1971年軍火法令第7(1)條文。
一經定罪,可被判處監禁30至40年,以及鞭笞不少於6下。
根據第二控狀,阿維坦沙洛姆被控在3月26日約傍晚6時46分和28日約傍晚6時,在吉隆坡四季酒店發現擁有158顆子彈,此舉觸犯1971年軍火法令第8(a)條文。
一經定罪,可被判處監禁不超過7年或罰款不超過1萬令吉或兩者兼施。
被發現的6把鎗械:
1. Glock 19 USA 9×10手鎗(序號: AEGS 286);
2. Sig Sauer P320SP 手鎗(序號:58C283463);
3. Cougar 8000 FT 半自動手鎗(序號:T6429-10G002496);
4. Glock 17 Gen4 Austria 9×19手鎗(序號:BDZZ090);
5. N&P 9C Smith & Wesson Spring Field MA USA半自動手鎗(序號:DSW9077)
6. Stoeger Cougar 8000F半自動手鎗(序號:58C283463)
被發現的158顆子彈:
1. 一盒8顆9毫米 Shell Shock NAS3子彈(B660104);
2. 一盒50顆Bullet Master Co. Ltd子彈(B660105);
3. 一盒50顆Bullet Master Co. Ltd子彈(B660105);
4. 一盒50顆Bullet Master Co. Ltd子彈(B660105);
2男庭內徘徊引關注
以色列男子阿維坦沙洛姆今早在軍火法令2項控狀下被控;在開庭前,庭外出現兩名身份可疑的男子,並引起關注。
大批媒體駐守在法庭外,等待警察批准進入法庭時,有一名身穿西裝襯衫和黑色長褲的男子和記者群顯得格格不入。
這名男子在法庭外徘徊,並向庭外的自願警衛隊(RELA)成員詢問有關法庭和阿維坦沙洛姆的情況,由於他的行跡可疑,男子隨後遭3名便衣警員盤問。
自稱學生要求旁聽
男子向警方自稱是學生,前來法庭是旁聽和學習知識,但卻無法出示學生證,最終警方以案情嚴重,只允許有通行證的媒體採訪為由,要求男子離開法庭。
至於另一名男子,則向警衛聲稱他是代表阿維坦沙洛姆想要殺害之人的家屬的代表律師。
據悉,這名男子曾致電給控方成員,要求進入庭內聆聽整個提控程序,但由於沒獲通行證而遭警衛拒絕。
控方較後證實接獲男子的來電,但控方無法確認對方是否真的是代表想要殺害之人的家屬。最終,庭內只有獲通行證的記者和警察獲准進入旁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