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海2日訊)一餐館助手涉嫌對展開道路流氓行動的警員行使暴力及魯莽駕駛摩多,今天被控2項罪名;被告俯首認罪,被法庭宣判坐牢3天及罰款7000令吉。
被告為20歲的巫裔男子莫哈末法依茲,來自吉打州雙溪大年,今日在北海推事庭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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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控狀指被告於2024年3月30日,清晨4時40分左右,在南北大道靠近威北甲拋峇底的121.5公里處,向一名執行公務的交警莫哈末依茲哈伍長行使暴力,牴觸刑事法典第353條文(用武力妨礙執行公務);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最高2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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