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布城28日訊)21年前轟動一時的2名少年聯合姐妹花謀殺後者洋人繼父命案;被判死刑的華裔劉健文(案發時18歲)撿回一命,聯邦法院昨天推翻死刑判決,改判他坐牢35年和鞭笞12下。
囚犯劉健文(譯音,現年39歲)是於2003年11月12日謀殺死者漢斯赫爾佐,他隨後於隔日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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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聯邦法院法官拿督扎峇麗雅、拿督諾丁和拿督阿布巴卡組成的三司,在昨日作出上述裁決,並諭令刑期從被捕日算起。
此案件是根據2023年檢討強制死刑和無期徒刑(聯邦法院臨時權限)法令被審理,該法令賦予法官判處監禁或死刑的選擇。
當年年僅18歲的劉健文,是與另一名17歲少年一同被控謀殺,不過後者已於2020年9月獲得特赦。
根據案情,死者身上被發現有20處刀傷,臉部、手臂及身體多處被砍,右手臂幾乎被砍斷,倒斃在位於首邦市一間住家客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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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被告於2003年11月22日與一對姐妹花一起被控謀殺死者,該姐妹花當時年僅14和16歲,是死者的繼女。
高庭隨後判處姐妹花表罪不成立,而兩名男被告則改判誤殺,坐牢10年。
不過,上訴庭隨後裁定兩名男被告謀殺罪成,其中劉健文判處死刑,而另一名被告則因未成年而關押在監獄。
聯邦法院於2010年3月17日維持了這項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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