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賽沙迪失信洗錢上訴案 514另一輪案件管理
(布城15日訊)麻坡國會議員賽沙迪的失信、濫用資金和洗黑錢上訴案,將在5月14日在上訴庭進行另一輪案件管理。
賽沙迪的代表律師拿督鄭寶德受詢時確實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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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庭高級助理主簿官努魯阿茲娜在主持本上訴的案件管理時,擇定上述日期進行另一輪案件管理,原因是判詞理由和上訴記錄尚需時準備。
去年11月9日,吉隆坡高庭裁定賽沙迪的4控狀罪成,被判入獄7年、鞭笞兩下及罰款1000萬令吉。
現年30歲的他曾在2018至2020年擔任青年及體育部長,他也在被判罪成當天,宣布即起卸下大馬民主聯合陣線(MUDA)主席職。
根據控狀,受托保管100萬令吉資金的他與土青團時任副財政拉菲克,串謀失信這筆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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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被指於2020年3月6日,在吉隆坡中環的聯昌銀行犯罪。
賽沙迪也面對一項指他在2018年4月8日至21日之間,濫用12萬令吉選舉獻金的控狀。
兩項洗黑錢控狀指,被告分別在2018年6月16和19日在新山一家銀行,將兩筆源自非法活動的5萬令吉,由他所持有的馬來亞銀行回教銀行戶頭,轉移至他所持有的土著信托基金賬戶。
高庭批準他在提出上訴期間暫緩執行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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