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山22日訊)在本地一家公司擔任業務企劃(AE)的44歲女子,聲稱“供應商”要求匯款至平時以外的其他銀行戶頭付款,導致其公司面對46萬4400令吉損失。
柔佛州總警長古瑪指出,警方是於前日(20日)接獲一項投報,44歲女主管指該公司在今年2月中旬,與一家“供應商”通過電郵進行交易,購買棕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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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後,該公司收到相信是該供應商寄出的回郵,指示她的公司付款至供應商第二個銀行戶頭,受害者的公司不疑有它,而進行轉賬至指定銀行戶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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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22日訊)在本地一家公司擔任業務企劃(AE)的44歲女子,聲稱“供應商”要求匯款至平時以外的其他銀行戶頭付款,導致其公司面對46萬4400令吉損失。
柔佛州總警長古瑪指出,警方是於前日(20日)接獲一項投報,44歲女主管指該公司在今年2月中旬,與一家“供應商”通過電郵進行交易,購買棕油。
“較後,該公司收到相信是該供應商寄出的回郵,指示她的公司付款至供應商第二個銀行戶頭,受害者的公司不疑有它,而進行轉賬至指定銀行戶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