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央20日訊)為了賺10令吉零用錢,中學生在學校假期期間向親友借來一輛已改裝的皮卡車販運230公斤哥冬葉,結果在關卡遭關稅局發現逮捕。
玻州關稅局主任依斯邁表示,該名現年16歲、無駕駛執照的本地青少年今日由其叔父繳納1萬令吉令吉保外候審,該輛鄰國注冊的皮卡車也被該局充公。
依斯邁今日在巴東勿剎關稅局證物庫中心召開記者會說,該名青少年是在本月15日早上11時左右企圖通過旺吉輦關卡將哥冬葉私運至鄰國時,被站崗的關稅局人員發現不妥,進而進行截查。
“在檢查時發現該輛皮卡車前部的引擎處、車內后座及車斗底部都經過精心改裝并騰出很大空間,內部藏有一包包哥冬葉。”
他說,雖然鄰國已合法化栽种及食用哥冬葉,但在鄰國栽种的哥冬葉品質相比我國也較差,因此本地哥冬葉在鄰國市場的需求量仍然很高,也造成私運活動依然活躍展開。
他透露,初步調查該名青少年是從吉打州那卡區購入該批市值2300令吉的哥冬葉,少年也聲稱是因為學校假期要賺些外快而首次鋌險私運哥冬葉。
依斯邁說,關稅局已援引1952年毒藥法令第30(3)條文調查,并可在同一法令第30(5)條文下判罪,罪成可面對不多于10万令吉罰款或不超過5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此外,依斯邁也指出,玻州港口關稅局海上執法單位也在本月15日清晨4時30分許,在新港雙溪波拉低海域發現20公斤已壓縮塊狀大麻。
“關稅局依据情報在該海域進行巡邏時,發現漂浮在海面上的一個大塑膠袋,撈起檢查后見到袋內裝有20塊已壓縮、疑是大麻的毒品,進而帶返局內調查。”
他說,相信該批市值約6万2000令吉的毒品是由毒梟以防水錫紙包裝后再放入袋內,之后帶往指定海域地點使之漂浮在海面上,再由接頭人前來撈取。
他表示,關稅局在這起案件中沒有逮捕任何涉嫌人士,當局也援引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39B條文調查這批可提供給10万2000人使用的大麻販運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