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蘭黨或伊斯蘭教黨?

回教黨要求中文媒體將其中文黨名更正為“伊斯蘭黨”之後,有說在迄今為止的中文規範中,伊斯蘭教當然屬規範詞,但“伊斯蘭”卻是不成詞語素,而以“伊斯蘭”與“黨”兩個語素來構成詞,並以此為專名,恐怕有待商榷。

另一方面,也有人指出,強欲“伊斯蘭黨”掛上個“教”字,恐怕是來自某方面的議程,意圖借其中文名稱來提醒人們該政黨的宗教屬性雲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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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清楚此次伊斯蘭黨正名之前是否有過一番的政治考量,但前不久我國才爆發一場獨立建國史的論辯,這一次輪到中文被牽扯而入,看來我們的社會越來越精彩了。

說起來,歷史與文字本來就與權力搭上邊的,但這是個大題目,這裡不擬討論,只說文字規範。究其實,文字還是屬於使用者的,而其規範則追隨其後;規範雲雲,而今的操作是對其普遍使用狀況多方考察,以使用頻率高者來予以承認,是所謂的約定俗成法則,與語文規律自身同樣納入考量的。

更何況,規範與不規範以及對與錯,其實是兩組不同的概念,而不規範與錯,未必都劃上等號的。

因此,伊斯蘭黨如此宣佈,中文媒體大都採納之——是為名從主人的慣例。至於規範不規範,目前當然還說不上,但如果大家都這麼用了,將來會否被承認或繼續論辯,目前就很難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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